美乐乐:车建新抄袭说为蓄意诋毁 已发律师函

2013-12-19 16:58:00  宁波房天下   收藏  打印  字号:T|T微信分享

2013年12月18日晚,家居电商品牌美乐乐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,针对家居巨头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日前关于美乐乐家居网“到商场看谁的产品卖得好,就仿照谁的产品,想办法大量加工,在网上的价格低一些”一说发出律师函,律师函内容认为车的说法不符事实,蓄意诋毁,要求其做出道歉,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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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乐乐官方微博置顶发律师函声明

据了解,在2013年12月16日第十届中国家居业发展高峰论坛暨2013广东家居业年会上,车建新发表了《电商的陷阱》主题演讲,直指主流电商模式产品同质化、抄袭严重、线下线下差价竞争等不良现象,并在随后的“一鹏一席谈”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,进一步阐述其“电商陷阱”观点时,提出“我反对工厂生产相似的产品在网上销售,或者借一个电商品牌。现在有个叫‘美乐乐’的,它就是到商场看谁的产品卖得好,就仿照谁的产品,想办法大量加工,在网上的价格低一些”说辞。

车建新关于“美乐乐抄袭”的说法遭到了美乐乐家居方面的强烈抗议。2013年12月18日19时08分,美乐乐在其官方微博上首先发布了一则“发函预告”,引起业界广泛关注;随后,在21时09分,美乐乐家居官方微博正式发布了《北京大成(成都)律师事务所郑玮律师声明》。《声明》详情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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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成(成都)律师事务所郑玮律师声明

美乐乐官方微博的2则声明吸引了众多业界人士关注,微博短时间内被迅速转发60次之多。但截止记者发稿,仍无红星美凯龙及车建新方面的回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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